【公积金热点答疑】
1.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中,联系电话更改方式:
·关注“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菜单中选择“业务办理”,进入“我的业务”,点击“服务”,选择“贷后管理”,再点击“借款人基本信息变更”进行更改。
·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的变更。
2.查看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批进度:
·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进入“我的业务”,在左下角点击“办事记录”查看业务进度。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人员范围:
·办理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
4.线上申请公积金提取手续,收到银行卡异常业务终止短信的处理方法:
·通过“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进入“我的业务”,点击“我的账户”,选择“我的银行卡”,进行银行卡解绑后,换本人名下其他有效一类借记卡绑定后重新申请。
5.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的方式:
·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可以关注“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进入“我的业务”,点击“我要查询”,选择“还款情况查看近五年还款明细(含每月偿还本息额)”。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之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查询或打印还款明细。
6.单位缴存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未主动调整,对 7 月公积金汇缴的影响:
·不会影响。为确保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并按时缴存 7 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托收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汇缴 7 月份住房公积金时未办理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协议约定在托收 7 月份住房公积金时为其自动做“基数不变”或“月缴存额不变”调整。其中,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低于 2024 年度缴存下限标准的,将自动上调至 2024 年度缴存下限标准。
7.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上月忘记存钱,本月是否会扣款:
·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如果上个月未能成功批扣,待本月统一扣款时将优先划扣上个月的。扣款时间一般为每月 10 日(遇节假日顺延),月内不定期发起三次扣款,您只要在绑定灵活就业缴存的银行账户内缴足费用待银行批扣即可。
8.本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方法:
·本市缴存者异地购房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在本市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缴存者及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该笔贷款。
·请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至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提取手续: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现房须提供)或购房合同原件(期房须提供);
·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合同》原件;
·最近一年的还款明细原件;若缴存者提前部分还贷的,还需提供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银行)出具的部分还贷凭证原件;若缴存者已还清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凭证原件;
·借款人配偶、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9.外地户籍,单位已离职满半年,线上办理离开本市提取时系统提示“职工不是非常州户籍,无法办理离开本市提取”的解决方法:
·如果在我中心系统中您的户籍信息缺失或目前户籍已经迁出本市,请您携带本人外市户籍的身份证(或本地户籍身份证+外市户口簿)原件至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户籍信息的修改。
·如您已设置公积金账户密码,可由他人代办修改户籍信息,代办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您的外市户籍身份证(或本地户籍身份证+外市户口簿)原件凭密码代办。
10.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有部分余额未还掉,欠款资金已打入还款账户,再次扣款时间:
·当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本息额仍有部分未足额还掉,不足部分由贷款银行于每月 15 日、20 日、25 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和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从主借款人还贷银行账户中扣收。
·如想主动还款,主借款人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业务办理-我要还贷-还公积金贷款-银行卡直联还贷-选择“本月还款”操作;或主借款人登录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我的业务-我要还贷-公积金银行卡直联还贷-选择“本月还款”操作。
11.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后,首次还贷时间:
·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开始首次还贷。办理贷款的同时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的职工,自放款的次月起开始首次提取转账还贷;未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由贷款经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从主借款人还贷银行账户中扣收。每月 15 日、20 日、25 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和最后一个工作日为贷款银行批扣日,请提前在还贷银行账户备足资金。
12.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的方式:
·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关注“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进入“我的业务”,点击“我要查询”,选择“还款情况查询”,可查询最近五年的还款流水、每月还贷本息额、本金余额等信息。
·异地缴存职工或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之一,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查询并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流水。
13.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的办理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借款人可申请使用常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正常还贷满 12 个月且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 1 万元);或使用自有资金(还贷满 1 个月且每次还贷金额不低于 1 万元)办理提前部分转账还贷。
·如果使用常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请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也可以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进入“我的业务”,点击“我要还贷”,选择“公积金部分转账还贷”界面操作。
·如果使用自有资金偿还,请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还贷银行卡至我中心服务窗口或贷款银行受理点办理;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也可以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进入“我的业务”,点击“我要还贷”,选择“公积金银行卡直联还贷”界面操作。每月 15 日、20 日、25 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和最后一个工作日为贷款银行批扣日,银行批扣数据成功返回前不能办理该业务。
14.离职时办理销户提取,现在又找到工作,公积金能否开户:
·可以开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现在如果在常州又找到新单位并开始缴存公积金,新单位给职工重新开设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
15.手机号码换了,接收不到公积金还贷短信的解决方法:
·如果职工现在使用的手机号码不再是贷款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会影响每月公积金还贷短信的接收。职工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变更贷款信息栏的手机号码。
16.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办理方式:
·在我市以单位职工身份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退役军人都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且补缴金额不大于《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上的一次算清住房公积金金额。
·退役军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以单位职工身份缴存的人员需提供),至住房公积金各分中心窗口办理补缴。
17.鼓励退役军人将部队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一次性补缴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原因:
·我市创新优化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流程,鼓励退役军人将部队发放给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一次性补缴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我市按照借款人月均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补缴以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将会增加,可以实现早贷多贷。
18.我市对退役军人的贷款支持政策: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委【2023】1 号),退役军人退役 5 年内在常州购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记录,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 20 万,不受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19.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转账还贷的扣款时间和方式: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转账还贷业务,我中心在每月 14 日(遇节假日提至前一个工作日)从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通过转账方式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足够提取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则足额提取归还贷款;当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不足提取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按住房公积金账户实际余额(10 元以上)提取归还贷款,不足部分由贷款银行于每月 15 日、20 日、25 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和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从主借款人还贷银行账户中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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