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通知!常州出台了“龙城英才计划”2023升级版,进一步优化完善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奖励机制。
涉及购房的,主要包含青年人才双资助以及在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两方面。
具体来看:
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
一、购房资助
(一)资助对象
常州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二)资助条件
1.人才引进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
2.在常州首次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三)资助标准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8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5万元购房资助。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扶持
对满足购房资助条件的人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扶持:
1.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博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
2.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附则:
1.本资助标准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后常州企业新引进的人才,此前引进的人才仍按博士研究生25万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3万元的资助标准执行。
2.购房资助不得重复享受,享受购房资助的房屋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二、生活资助
(一)资助对象
毕业两年内,由常州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二)资助条件
在常州首次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三)资助标准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5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300元资助。资助期限3年。
三、租房资助
(一)资助对象
毕业两年内,由常州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二)资助条件
1.在常州首次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2.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3.租房居住,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登记)。
(三)资助标准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6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500元资助。资助期限3年。
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
一、资助对象、条件及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1.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海内外精英人才;
2.长江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获得者;
3.二级教授;
4.列入年度招引计划目录的正高级或博士人才;
5.部分国内知名院校博士研究生或部分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才,入选省“双创博士”的高校人才,全国技术能手。
以上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由在常高校引进;
2.为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
3.引进人才应全职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等工作,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资助政策
1.新引进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海内外精英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资助;
2.新引进的长江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获得者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常州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
3.新引进的二级教授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常州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4.新引进的列入年度紧缺人才招引计划的正高级或博士人才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常州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5.新引进的部分国内知名院校博士研究生或部分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才和全国技术能手,人才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常州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新引进的入选省“双创博士”的人才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常州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已领取名校博士购房补贴的补足至15万元)
其他事项
1.引进人才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资格申请,逾期视作放弃。
2.引进人才须在市委人才办发文确认后3年内提出购房补贴申请,逾期视作放弃。
3.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引进的人才适用本意见。
4.本意见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龙城英才计划”2023升级版》
- 常州买房
- 购房补贴
- 龙城英才计划
- 申请条件
-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