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公积金推出新政,大幅放宽贷款政策!此次政策调整力度空前,且南京都市圈 9 城共享,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该政策自 8 月 27 日起开始执行,意味着现在购房的客户已可按最新政策办理。
重点内容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连续缴存满 5 年,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 5 年放宽至延长 10 年。
·已婚申请人的可贷年限按夫妻中可贷年限长的计算。
·已婚申请人的最高可贷额度根据最长可贷年限计算。
·其他贷款年限计算方式不变,如存量房最长可贷 20 年,商品房最长可贷 30 年,贷款期限加房龄不超过 70 年等。
·此次调整自 2024 年 8 月 27 日起执行,已申请贷款但未发放的,可根据申请人意见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住房套数及贷款次数认定:
·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对照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组合贷款执行商贷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款的 80%。
·贷款次数按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查验历史公积金贷款记录。
·房屋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不允许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执行商贷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 80%。
·取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 40 平方米”的限制。
其他方面的调整:
·符合条件的,可按认定的房产套数办理公积金购房和还贷提取,提取和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房屋总价。
·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取消首次首套限制。
·在途贷款可按最新政策标准调整,已发放的不再调整。
·新增告知书,贴在贷款合同文本上,新贷款需扫描至业务系统,无需客户和客户经理签字,存量无需调整的不上传。
网传南京住房公积金通知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大家期待的“商转公”政策尚未落地,但南京住房公积金自去年以来已多次调整,每次调整都对买房人带来重大利好。
2023 年 11 月 30 日,南京发文提高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最高可贷额度,由 30 万元/人、60 万元/户提高至 50 万元/人、100 万元/户。
2024 年 5 月,南京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南京都市圈 9 城实行互认互贷;5 月 17 日,央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0.25 个百分点。
2024 年 7 月,南京公积金中心针对存量房“以旧换新”,在公积金贷款原基础额度上上浮 20%,即“个人 60 万、家庭 12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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