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共计12条举措。这些政策旨在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优化贷款政策
1.降低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2.降低贷款利率: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二、加快征收安置
3.不再新建安置房:非社会资本受让土地未实质性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项目一律不再建设,一律不再新增安置房用地供应。
4.收购商品房用于征收安置:对有安置需求的地区,可采取直接购买或房票方式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房。
5.加快对被征收人的征收安置:新实施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项目,选择实物安置的,必须在六个月内安置到位;已实施的征收项目,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安置到位。
三、激发住房需求
7.优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持购房补贴用作首付款;剩余月份的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总额度可一次性以“房票”形式用作首付款。
8.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应按照改善型(高品质)住宅建设要求规划建设。
9.加大公积金支持:支持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贷款额度根据条件和记录有所调整。
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
10.充分发挥白名单制度作用:对符合融资条件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应进尽进,全力支持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11.收购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属地政府可根据保障性住房需求和供给缺口,组织国有企业收购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12.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发展:鼓励参与城市更新、存量资产改造、以旧换新、智慧建造、绿色建筑等试点。
以上是常州市发布的房地产政策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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