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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物业费应如何缴纳?怎样实现业主与物业的利益平衡?

来源:综合整理   2025-02-28 09: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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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管理的众多问题中,空置房物业费的缴纳始终是业主与物业之间争论的热点。许多业主认为,房子长期无人居住,自己并未完全享受物业服务,却要与其他业主一样全额支付物业费,这不太公平;而物业企业则表示,即便房屋空置,小区的公共设施维护、安保、绿化等服务仍需照常进行,成本并未降低,收取全额物业费是维持运营的必要条件。那么,空置房物业费究竟是否应该全额缴纳呢?又该如何平衡业主与物业的利益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尚无统一的法律规定明确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可以减免。部分地区的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对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进行了一定规范。例如,江苏省镇江市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连续空置 6 个月以上的住宅物业,物业费最多缴纳 70%;兰州市规定连续 6 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住宅,物业费可减半收取;青岛市规定空置 6 个月以上的住宅,收取 60%物业费。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业主的实际情况,也兼顾了物业企业的利益。然而,在没有相关政策的地区,业主和物业之间往往会因物业费缴纳问题产生纠纷。


从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来看,尽管房屋空置,但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并不会因某一套房屋的空置而减少。小区的公共区域需要定期清扫、绿化需要维护、安保需要 24 小时值班等,这些服务的成本并不会因个别房屋的空置而降低。此外,物业企业在管理过程中,还需承担房屋的巡查、设施设备的维护等责任,以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物业企业收取全额物业费似乎也有其合理性。


然而,对于业主而言,房屋空置期间未享受到实际的居住服务,却要全额缴纳物业费,确实会增加一定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一些投资性购房者或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长期不在此居住的业主来说,这种负担可能更为明显。因此,在平衡业主与物业的利益时,需充分考虑业主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物业费收取标准。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业主与物业的利益平衡呢?


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出台更为完善的政策法规,明确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可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根据房屋空置的时间长短、房屋的用途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物业费收取政策。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监管,确保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与收取的物业费相匹配。


另一方面,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也需加强沟通与协商。业主可向物业企业提出合理诉求,如希望在房屋空置期间适当减免物业费等。物业企业也应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例如,物业企业可在业主房屋空置期间,提供一些个性化的服务,如定期对房屋进行通风、检查水电设施等,以提高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此外,还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成本进行评估,为物业费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通过第三方评估,可更客观地了解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和成本支出情况,从而制定出更为合理的物业费标准。


空置房物业费的缴纳问题关乎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切身利益,需要政府、业主和物业企业共同努力,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沟通协商、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找到利益平衡点,实现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双赢。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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