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房价:在地块公告中告知:“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知晓并执行房价备案综合加价规则”。
2.限地价:设定地块竞拍*价格,报价达到*限价时熔断,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1)明确*限价标准:天宁、钟楼统一明确一个*限价标准,新北、武进统一明确一个*限价标准,经开区单独设定标准。地块挂牌方案设定的土地竞拍限价不得高于*限价标准。
(2)对于区位好、配套成熟、竞争力强的热点地块直接将土地竞拍*限价设定为*限价标准。
(3)偏远乡镇或竞争力不强的地块按照溢价率不超过50%设定土地竞拍*限价。
3.起始价:充分开展招商对接工作,进行市场预判,合理设定起始价:
对于区位好、配套成熟、竞争力强的热点地块按照达到土地竞拍*限价后溢价率不超过30%的标准设定起始价。起始价楼面单价原则不得高于周边历史*成交楼面价格。
4.提高保证金比例:起始总价在10亿元以上的,按起始总价的30%设定保证金; 10亿元以 下的,按50%设定。
5.摇号方式:交易中心根据调整后的挂牌模式修改相关公告材料,摇号采取公证电子摇号方式。
6.限制摇号“马甲”:以承诺方式,要求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在同一批出让公告中,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同一幅住宅(商住)地块。同一集团成员企业系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使用企业集团内注册商标或进行统一品牌管理的各级公司、由上级公司统一管理的各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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