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6 月 20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视频会议,强调加快推动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会上明确了以下重点内容:
自主决策、自愿参与:市县应根据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自主决定并自愿参与收购工作。
以需定购,摸清需求:准确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商品房库存情况,合理确定可收购房源。
规范实施,防范风险:确保收购主体、过程和配售配租规范,使房源户型、价格和位置合适。
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实现资金平衡和项目可持续发展。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开展收购工作的市县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
结合近期央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将在全国全面展开。
此前,南京、杭州、昆明、无锡、苏州和常州等地已有相关探索和实践。南京提出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杭州临安向开发商征集商品住房作公租房,昆明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作保障性住房,无锡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苏州推动商品住房去库存,常州不再新建安置房,可购买商品房作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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