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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布:支持退役军人购房
根据最新消息,常州市发布了首个《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支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省内率先将未就业退役军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根据具体政策,在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退役5年内在该市购房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在普通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最高可贷款额度达到140万元。此外,退役军人还可以将部队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一次性补缴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一步提高可贷款额度。
政策背景和实施细则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旨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深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为更多退役军人提供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福利的机会,助力他们安居乐业。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中并没有对退役军人的地域进行限制,所有退役军人都可以在该市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贷款政策。根据市公积金管委会的相关文件,退役军人在常州购房5年内,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且不受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补缴政策和操作流程
为了更好地支持退役军人购房,常州市还鼓励他们将部队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一次性补缴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这是因为退役军人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法直接转入地方住房公积金系统。因此,市政府创新优化了退役军人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流程,鼓励他们进行一次性补缴,以增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而实现更早的贷款和更多的贷款额度。所有以单位职工身份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退役军人都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申请补缴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以及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如果以单位职工身份缴存)等材料,只能办理一次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