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决定》提出了政策的主要目标,即: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接近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决定》从组织实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多个方面对三孩政策的实施进行部署。
- 三孩生育政策